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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07 关于爱情关于爱情,总有说不清的话题。中文里,爱和情这两字,无论如何组合:“爱情”(love),抑或“情爱”(amour)都是指人类出自本能的一种美好渴望和需求。区别无非是,前者被认为是正典,后者多少带了色彩的遐想。本质上一回事,和人类的荷尔蒙相关。
爱情中,人总易丧失自我,这是自然。一方面,爱情之所以是爱情,的确和理智相悖,是纯粹情感性的;另一方面,最理想的情感恰恰该是理性的,恰如傅雷所言,“我一生从来不曾有过“恋爱至上”的看法。“真理至上”、“道德至上”、“正义至上”, 这种种都应当作立身的原则。恋爱不论在如何狂热的高潮阶段也不能侵犯这些原则。朋友也好,爱人也好,一遇到重大关头,与真理、道德、正义……等等有关问题,决不能让步。”这样的话语我实在同意。能做到这一点,才是真正的明智的情感,一个人或许才了解真正的“爱”。
不得不承认,二十出头时,我对“爱情”的理解也如旁人般狭隘,认为爱纯粹是是私有独占的,他人对所爱之人的关爱绝不是自己所能容忍的。其实后来才发现,这样的认识是对爱情认识的最低境界,纯粹是荷尔蒙作祟,而非作为人高度思考的结果。爱情是人性的一部分。在百思不得其解时,不妨从人性的角度去了解或把握,那么对于爱情的理解一定会豁达得多,坦荡得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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